通知!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开始了!
作者:最热门的网赌网址大全
时间: 2023-12-15    阅读: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典型示范的激励引领作用,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数量

(一)评选范围

国家计划内招收的2024届本科毕业生和研究生毕业生。

(二)评选数量

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数量为毕业生总数的15%;省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择优推荐产生,评选数量为毕业生总数的6%。

二、评选条件

(一)爱国。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牢记并践行党和国家对新时代大学生的期望和教导;

(二)励志。

志向高远,自愿到乡镇基层、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优先推荐;

(三)求真。

热爱所学专业,恪守学术道德,践行诚信,态度端正;

(四)力行。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文娱体育、科技文化创新、就业创业实践等活动,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五)勤学。

学习认真刻苦,理论基础扎实,成绩优异,无考试不及格现象(在校期间所修的所有课程无不及格、重修或补考现象,辅修专业除外。其他重修、补考等情况请教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校级优秀毕业生在校期间历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3,省级优秀毕业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择优推荐产生;

(六)修德。

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崇尚美德,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七)明辨。

明辨是非,有清晰的职业生涯规划方向;

(八)笃实。

在各类职业规划大赛、创业大赛、求职技能大赛等赛事活动中表现优异的学生,或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或在某一方面取得过突出成绩,或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获取荣誉的学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三、评选组织方式

(一)评选时间

2023年12月8日至12月31日(具体请关注各班级群通知)

(二)评选程序

第一阶段

宣传动员,认真组织,广泛宣传。符合评审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

第二阶段

学院初选公示阶段。学院产生由学院党政领导、辅导员、导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并根据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通过民主评议,确定候选人员名单,报学院评审小组审议。在按规定的比例确定初选名单后,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将初选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监督。

第三阶段

学生填报。

第四阶段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将初选名单在学校官网学工在线平台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名单提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最终审批,校级优秀毕业生评审表加盖学校公章装入毕业生档案。

第五阶段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无误后,将省级优秀毕业生名单在“信息网”进行发布。学院下载打印系统中签印电子印章的《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报备表》,加盖学校公章装入毕业生档案。

四、奖励措施

经核准的省级优秀毕业生,授予“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全省统一制式的《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证书》(电子证书,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下载);校级优秀毕业生授予“烟台大学2024届优秀毕业生”称号。

五、评选要求及注意事项

01

各班级要对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根据分配名额认真组织评选和民主评议。杜绝本班学生中出现不及格及重修等现象,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

02

各班级要高度重视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推荐工作,对不按规定程序评选,弄虚作假的,取消该生的评选名额,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03

优秀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前因违反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受到处分,或在正常毕业年度未能按时毕业,或因个人原因对学校造成不良影响,或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等,取消其荣誉称号。